扩大临床试验资源 解决试验机构不足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已完成备案超过67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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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2号)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资质认定改为备案管理。原国家食药总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2017年联合原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同时实施启用。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序号 |
备案号 |
机构名称 |
江苏省:5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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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械临机构备201800585 |
无锡市中医医院 |
以上数据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共计676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