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市医管中心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圆满完成基层党组织定级分类工作。
根据“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的工作程序,我院各党支部对照《分类定级参考标准》,按照“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对自身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自评,并在党员和群众中进行了广泛的测评,党员测评参与率达到100%,群众测评参与率达到90%。综合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情况,院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了等次的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医管中心党委。同时,院党委也根据工作程序,完成了党委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工作。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