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锡医保服务〔2020〕41号)精神,现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调整事项有以下内容:
一、 政策保障及待遇调整
1、病种增加
门慢病种由原来的12种增加到26种,囊括更多病种,具体病种如下:
糖尿病、高血压(2级、3级)、恶性肿瘤、慢性肝炎(甲肝除外)、脑卒中(含脑梗塞、脑出血以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炎(含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呼吸衰竭、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风湿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帕金森病以及帕金森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运动神经元病(MND)、特发性炎症性肌病(指多发性肌炎及皮肌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慢性格林巴利)。
2、保障范围更合理
原门诊慢性病政策只保障符合门慢药品规定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对于相关的诊疗费用并无保障。新政策不仅将相关诊疗费纳入保障范围,还将药品范围从“符合门慢药品规定目录”扩大到“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
3、享受待遇的年龄划分有变化
享受不同档次待遇的年龄划分由“70周岁”变更为“退休年龄”,即只要是退休的门诊慢性病患者无需等到70周岁就可以按照4000元的标准进行门慢的保障。
4、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退休前的基金支付比例维持70%不变,退休之后的比例由原先的80%提高到85%。
5、门槛费降低
门诊慢性病患者在进入保障范围之前,需个人承担一定金额的门槛费,新的门慢政策维持不变,但是金额有所降低,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别从原先的800元降至500元、600元降至300元,这样可以使患者可以减少个人负担,早进入门慢保障范围。
6、多病种门慢患者待遇提高
慢性病患者可能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的慢性病,此次新政策对于这类患者的待遇享受也进行了优化:单病种患者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金额为3500元(在职)/4000元(退休),同时患有两种(含)以上慢性病种的参保人员,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即每年4500元(在职)/5000元(退休)。
二、待遇申请方式
1、参保人员需到相关医疗机构(鉴定医院)由该院对应专科副主任以上医师按照规定的评审和服务指南进行鉴定准入。其中肺结核(活动期)限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结核科,慢性肝炎(甲肝除外)限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感染科。
2、患者经鉴定通过后,可直接在鉴定医院或者持鉴定表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年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
三、常见问题
1、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统筹待遇可以重复享受吗?
答:一个年度内是不可以的,只能二选一。
2、门诊慢性病和公务员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
3、如何变更选定的机构或者门诊保障项目呢?
答:如果下一年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或者从门慢变更到门统,须在当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就默认为自动续约。
四、市区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
1、无锡市人民医院
2、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3、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4、无锡市中医医院
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O四医院
6、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7、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8、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
9、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10、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11、无锡市锡山人民医院
12、无锡市新瑞医院
13、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
14、江原医院
15、荣军医院
16、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
17、无锡市康复医院
18、惠山区人民医院
19、惠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20、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五、实施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