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一正四副)请密封后于2015年2月5日下午17:00时前寄达或送达无锡市中医医院医院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开标时由医院办公室、监察、总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封面请注明:无锡市中医医院2015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并在封口上加盖公章。
开标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2:00
地点:无锡市中医医院科教大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一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内容:
对医院七辆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救援、代办年审等服务。
二、报价方式:
采用包干服务形式,根据车辆车型、购买时间、公里数等分别报价,包干范围以外的维修服务价格另外报价。车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型号 |
购入时间 |
公里数 |
排气量(升) |
1 |
别克GL8 |
2004.10 |
339000 |
3 |
2 |
东风风行 |
2005.3 |
126000 |
2 |
3 |
别克君威 |
2006.2 |
251036 |
3 |
4 |
丰田TV7250 |
2008.9 |
190000 |
2.5 |
5 |
别克GL8 |
2009.12 |
187000 |
3 |
6 |
别克君越 |
2010.2 |
80000 |
2.4 |
7 |
别克GL8 |
2013.9 |
15000 |
3 |
三、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必须在2013-2015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政府采购目录内。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
2. 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照均需加盖投标公司红章。
3. 包干报价单及大修报价、配置清单。
4. 服务承诺。
5. 个性化服务内容。
6. 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若干个标袋中,并在标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标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以及项目名称。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投标文件,甲方可拒绝接收,投标书应对其后果负责。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五、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无锡市中医医院地址:无锡市中南西路8号,邮编:214072,联系人:秦霞玉、周彩虹;电话:0510-82724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