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育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伦理委员会 >> 管理制度 >> 内容阅读
无锡市中医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1. 对伦理委员会工作负责;
2. 主持伦理委员会会议,对提交审查项目进行审查,必要时,召集紧急会议审查;
3. 审核签署会议记录;
4. 审核签署伦理审查决定文件,包括《伦理审查批件》和《伦理审查意见》;
5. 授权开展、审核批准伦理委员会有关工作,如:
聘请独立顾问;
加快审查,免除审查;
现场监督检查;
伦理委员会操作规程和指南;
伦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 评估委员的审查能力,负责评估办公室工作的SOP依从性,反馈评估意见,跟踪改进情况;
二、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责
1. 主任委员缺席时接替主任委员职责;
2. 受主任委员委托处理伦理委员会相关事宜:
批准伦理委员会SOP和指南修订申请;
对受理的SUSAR/DSUR报告进行审阅处理,必要时提请会议审查;
对受理的不依从/违背或偏离方案报告进行审阅处理,必要时提请会议审查;
批准伦理委员会文件的复印;
指导处理受试者抱怨问题。
三、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 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对研究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
2. 对会议上通报的项目及其决定进行审核,如使用加快审查方式审查的项目及其决定的合适性,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审查处理的合适性,以及结题报告审查的合适性;
3. 审核会议记录;
4. 对伦理委员会机密信息进行保密;
5. 遵守有关利益冲突的规定,主动声明与审查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
6. 参加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和生物医学研究的继续教育活动。
医院总机:0510-88859999 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10-88859999转21100 预约电话:0510-81008810 投诉咨询电话一:82757832 安全隐患监督热线:82757832 投诉咨询电话二:8008287999(座机免费电话)

订阅号

服务号

互联网医院

本站内容仅供健康参考,不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ICP备案号:苏ICP备10229589号-1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1050 网站云防护:骏安检测
地址:无锡市中南西路8号(湖滨路与中南路交汇处)   版权所有 无锡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