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工作。
二、 伦理委员会设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秘书1名。
三、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 负责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行政管理;
2. 负责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制度、指南与标准操作规程(SOP)的制定、修改和分发;
3. 负责伦理审查申请/报告指南和伦理审查指南的制订;
4. 决定送审项目的审查方式、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
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伦理委员会会议(视工作量而定),必要时可以应主任委员要求召集紧急会议进行审查;
6. 负责安排会议日程,会议审查项目和会议报告项目,必要时聘请独立顾问;
7. 受主任委员委托处理加快审查,结题报告的审查,免除审查、现场访查事宜,处理受试者抱怨事宜;
8. 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方案审查,不良事件报告审查等;
9. 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10. 负责伦理审查经费管理;
11. 负责伦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总结,并提交主任委员审定;
12. 组织接受医院临床研究质量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组织接受第三方的质量认证/质量检查;
13. 承担所属伦理委员会的委员职责,参加项目审查。
四、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工作职责:
1. 协助做好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2. 告知主要研究者/申办者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程序,指导主要研究者送审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3. 根据安排的会议日程通知申请人和伦理委员会委员参会,在会议前将审查材料提交伦理委员会委员预审;
4. 负责收回主审委员填写的审查工作表;
5. 准备会议审查文件,如签到表、投票单等;
6. 负责会议室的安排与协调工作,包括会场设备、会议签到、投票记票等;会议进入决定程序时请申请者、申办者和独立顾问离场;
7. 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字;
8. 根据审查结果,准备《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通知》,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申请人;
9. 向申请人解释伦理委员会的决定依据,或帮助联系申请人直接与委员的沟通交流;
10. 对于通过伦理审查的研究项目,请申请人签署“伦理审查申请人责任声明”;
11. 审查会议结束后收回所有审查材料,并加以存档或销毁;
12. 负责伦理委员会文件档案与信息管理,并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13. 负责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和指南文件的发放和收回,并记录;
14. 负责多中心临床研究与其他伦理委员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
15. 负责与公众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开伦理审查的程序,批准研究的标准,伦理委员会审查研究项目的决定。